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意味着申请未能通过初步审查。常见驳回理由包括: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缺乏显著性、违反禁用条款等。应仔细阅读通知书,明确具体驳回条款和引证商标。核心应对思路是:在法定期限内(通常为15天)提交驳回复审申请。重点准备书面理由,论证申请商标的独创性、与引证商标的显著区别、或通过使用已取得显著性。可考虑对引证商标提出撤销、异议,或与权利人协商转让。必要时,可修改商标图样或指定商品范围。专业、及时的应对是争取权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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