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报告
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工作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公平竞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当下,市场主体的活跃度持续攀升,商业模式与交易形态不断创新迭代,由此产生的违法行为也呈现出隐蔽化、复杂化、跨区域化的显著特征。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市场监管执法稽查部门在聚焦主责主业、查办大案要案、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本报告旨在全面梳理近期执法稽查工作的整体情况,深入剖析执法实践中遇到的热点与难点,系统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与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对未来的稽查工作方向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展望,以期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能、营造更为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提供参考与借鉴。
近期,全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稳大局、护民生、促发展”的中心任务,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深化重点领域治理,稽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从案件查办数量来看,统计周期内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显著增长,其中涉及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知识产权保护、价格欺诈以及产品质量等领域的案件占比突出。在食品安全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问题,稽查部门开展了多轮次、不间断的专项打击,成功破获了一系列制售伪劣食品、使用过期原料、篡改生产日期的案件,有效净化了食品市场消费环境。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领域,聚焦疫情防控转段后衍生出的新问题以及群众用药用械安全,重点查处了通过网络违规销售处方药、经营未经注册或过期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坚决守住了药品安全底线。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专利侵权为重点,开展了跨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惩处了商标恶意抢注、假冒专利及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有力维护了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执法稽查工作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亦不容忽视。违法行为的隐蔽性显著增强,传统的“面对面”交易正在被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直播带货等新兴业态所取代,违法证据以电子数据、云端存储为主要形态,极易被篡改或销毁,这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难度。某些不法分子刻意利用市场监管部门在部分新业态领域管辖权尚不明晰、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窗口期,实施规避监管的行为。例如,在直播带货领域,主播、运营机构、商家以及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复杂多元,当发生虚假宣传或销售侵权商品时,责任主体的精确界定往往成为案件定性的瓶颈。部分违法行为的跨区域性特点愈发明显,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线上销售等环节分散在不同省市,传统属地管辖模式下的执法协作机制在响应速度和信息共享方面仍有提升空间,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全链条打击的实效。
在具体执法实践中,调查取证的规范化与专业性问题尤为凸显。电子数据取证作为当前稽查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其法律效力的认定、提取固定过程的规范性操作要求极高。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在面对海量交易记录、复杂后台数据时,技术手段相对滞后,往往依赖第三方鉴定机构,这不仅延长了办案周期,也增加了执法成本。同时,对于新型、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基层执法单位有时存在定性不准、裁量不当的风险。以商标侵权案件为例,随着互联网经济深入发展,“关键词搜索”隐性使用他人商标、在网店商品链接标题中堆砌他人商标等新型侵权行为层出不穷,此类行为究竟是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性使用”,还是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或攀附商誉,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稽查报告中此类案件的占比虽不高,但社会关注度高,法律关系复杂,对执法人员的法理素养与逻辑思辨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在价格监管领域,某些平台经济企业利用数据算法优势实施的“大数据杀熟”等价格歧视行为,其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计算方式以及证据链条的构建,均是此前传统价格执法中未曾遭遇的课题,需要在理论层面和操作层面同步突破。
为有效应对上述挑战,市场监管稽查部门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方式,着力构建现代化执法体系,积累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首先是大力推进“穿透式”监管与全链条执法。不再满足于对单个违法节点的查处,而是沿着资金流、物流、信息流向上溯源、向下追查,力求铲除整个违法产业链条。在某起特大假冒知名品牌化妆品案中,稽查人员通过前期线上巡查锁定可疑网店,进而调取其进货和销售数据,层层穿透,最终成功捣毁了隐藏在外省城乡结合部的生产窝点,现场查获大量假冒包材、原料和半成品,实现了从生产源头到销售末端的同步收网。这种执法模式有效提升了打击的深度和震慑力。其次是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强化执法刚性。通过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督办和信息共享机制,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坚决移送司法处理,避免了以罚代刑。在查办某重大养老诈骗案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在初步掌握虚假宣传证据后,迅速启动行刑衔接程序,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共同分析研判案情,围绕资金流向和受害人范围开展联合侦查,极大地提高了案件侦办效率。再次是推行“执法+服务”的柔性治理理念。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注重运用行政指导、约谈告诫、合规承诺等柔性方式,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认识违法风险点,引导其建立健全内部合规体系。对于初次违法、危害轻微且及时改正的经营主体,依法予以减轻或免于处罚,既体现了执法的温度,又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
尽管成绩斐然,但执法稽查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执法资源配置的均衡性问题依然存在,城区与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执法力量配备、技术装备水平差距明显,部分偏远地区对新型违法行为的发现能力和查处能力相对不足。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的常态化、机制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部分协作多依赖于个案的临时性沟通,尚未完全形成统一高效、反应迅速的长效联动格局,尤其在涉及网络平台数据调取、跨省案件协查等方面,程序性耗时仍然较长。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建设存在短板,既精通法律又熟悉信息技术、财务审计、数据分析的复合型人才较为匮乏,难以完全适应日益复杂的执法需求。在法律法规层面,部分新兴业态的监管规则还不够细化,处罚条款的自由裁量空间较大,基层执法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会陷入标准不一、同案不同罚的困境,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面对上述形势与挑战,未来一段时期的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工作,应更加注重系统观念与底线思维,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突破与提升。首要任务是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的深度治理。食品安全领域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关注新业态下的食品安全风险,如预制菜生产规范、社区团购生鲜产品质量、自动制售设备食品安全等,不断更新检测方法和标准。药品安全领域要聚焦网络销售、跨界融合新业态,加大对通过社交平台、二手交易平台违规销售药品的监测打击力度。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要围绕区域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快速通道,加大对“卡脖子”技术相关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管领域,要紧盯平台经济垄断行为、虚假促销、恶意屏蔽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研究数据、算法、流量等新元素在违法行为认定中的作用与权重。
核心任务之一是加快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智慧执法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提升对违法线索的感知、分析、预警和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全国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平台,实现案件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执法流程的全程线上化、透明化。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手段的应用,利用远程监控、在线监测、电子取证等技术,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天候、无感化监管,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同时,要加强与大型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的数据协同治理机制,推动平台企业依法依规向监管部门开放必要的数据接口,变“被动接收线索”为“主动抓取数据”,提升对隐蔽性违法行为的主动发现率。
更为关键的是要全面提升执法稽查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执法工作的生命线。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各执法领域的裁量标准,坚决杜绝执法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现象。完善行政处罚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听证等合法权利。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纠错机制和外部监督渠道,通过案卷评查、执法评议、典型案例指导等多种方式,倒逼执法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对于新业态、新模式,既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为创新留出足够空间,又要坚守安全底线和法律红线。这就要求我们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法律适用研究机制,对新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论证和回应,必要时推动相关立法和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确保监管规则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加强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刻不容缓。建立分级分类的培训体系,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级执法人员的能力短板,开展精准化、实战化的业务培训,重点强化对电子数据取证、财务账目核查、网络交易分析等专业技能的培训。探索建立执法办案人才库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提供智力支持。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提升队伍整体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同时,要注重培养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使其能够熟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各类复杂情况,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进一步深化协同共治格局也是未来工作的着力点。对内,要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各业务条线的统筹协调,打通准入、监管、执法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全链条闭环管理。对外,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打击、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市场治理,使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推动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在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执法稽查工作还应展现更大的作为。要将执法稽查工作融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战略框架中,通过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行为,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要加大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保护力度,防止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或垄断挤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生态。对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秉持开放包容的态度,在坚守底线的前提下,给予其应有的发展空间和试错机会,通过前瞻性的监管规则设计,引导其健康有序发展。在涉外执法领域,要加强与国际组织、国外执法机构在知识产权保护、跨境消费维权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有效应对跨境违法行为的挑战,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
站在新的发展阶段,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工作肩负着更加重要的历史使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稽查机构需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始终保持对重大违法行为的凌厉攻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不断审视自身建设的短板,持之以恒地推进执法理念、机制、手段和方法的全方位创新。展望未来,我们应致力于构建一个更加成熟定型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让市场活力与秩序并存,让创新发展与规范运行相伴,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这不仅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更是时代交付的重大课题,需要每一位市场监管执法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厚的专业素养和真挚的为民情怀,去交出一份让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