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中的同日申请答辩:证据准备要点

阅读:157 2026-01-16 00:00:12

商标注册中的同日申请答辩:证据准备要点由标庄商标提供: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若出现同日申请的情况,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各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在先使用证据。证据准备是决定商标归属的关键,其要点如下:

证据的核心在于证明“在先使用”及“具有一定影响”。应系统梳理商标首次商业使用的确切时间,该时间必须早于对方申请日。证据链需完整、连续,能清晰展示商标使用的历史脉络。

其次,证据形式务必注重“原件”与“形成时间”。优先提供标有明确日期的原始证据,如:

1. 商品证据:最早带有该商标标识的商品实物、包装、产品说明书、质检报告的原件或清晰照片。

2. 合同票据证据:最早的销售合同、发票、出货单、报关单等,其上需清晰显示商标与日期。

3. 宣传证据:最早的广告合同、宣传册、参展资料、媒体报道等,需能体现发布范围与时间。

4. 网络证据:网站截图、电商平台销售记录、社交媒体推广记录等,应进行公证以固定其形成时间与内容。

最后,证据应形成相互印证的完整体系,突出商标的持续、公开、商业性使用,并已在一定范围内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组织证据时,应按时间顺序排列,并附上详细的说明目录,以便审查员高效审阅。

商标注册中的同日申请答辩:证据准备要点来源于标庄商标转让平台,标庄商标:https://www.biaozhu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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