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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跨境代购”灰色地带厘清由标庄商标提供:
近年来,随着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一种被称为“跨境代购”的商业模式逐渐走入大众视野。这种模式在满足消费者对海外商品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法律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便是商标侵权纠纷。由于涉及不同法域的法律适用、商品来源的认定以及商标权的地域性等复杂因素,跨境代购在商标侵权领域呈现出明显的“灰色地带”特征,亟需从法律层面进行厘清。
跨境代购通常指代购者根据国内消费者的委托,在境外购买商品后通过邮寄、随身携带等方式运至国内,并交付给消费者的行为。从表面上看,代购商品为境外正品,似乎不构成商标侵权。然而,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特征。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仅限於核准注册的地域范围内。这意味着,即便某个品牌在境外注册并合法使用,若未在中国境内注册,其商品进入中国市场可能构成对境内相同或近似注册商标的侵权。
实践中,跨境代购引发的商标侵权争议主要呈现三种类型:其一是“平行进口”情形,即代购商品在境外属合法流通的正品,但该品牌在中国境内已被他人注册;其二是商品来源不明,代购者无法提供完整的商品合法来源证明;其三是“拆封重装”行为,代购者为规避监管,擅自拆除商品原包装,导致商品身份信息缺失。这三种情形都可能在实质上损害境内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跨境代购商标侵权案件的裁判标准正在逐步完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判例,认定跨境代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主要考量以下几个因素:代购行为是否属于商业经营活动。若代购者以营利为目的,持续、规模性地从事代购业务,则较易被认定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其次,是否导致消费者混淆。如果代购商品与境内注册商标商品存在较大差异,且代购者未作充分说明,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则可能构成侵权。再者,代购者是否履行合理审查义务。代购者应当核实境外商品的商标注册状况,并确保其代购行为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进一步明确了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其中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这一规定为跨境代购中的商标侵权认定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
从监管层面看,海关总署近年来也加强了对跨境代购商品的商标保护。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权利人可以将其注册商标备案于海关总署,海关在查验进出口货物时若发现涉嫌侵权商品,可依职权主动中止放行。这一机制为防范跨境代购中的商标侵权提供了重要的防线。
对于代购从业者而言,要规避商标侵权风险,首先应当建立商品来源审查机制,确保代购商品在境内外均具有合法授权;其次,在商品描述中应当如实告知消费者商品产地、版本等关键信息,避免造成消费者混淆;再者,应当控制代购规模,避免形成商业规模的经营活动,从而降低法律风险。
从消费者角度而言,选择跨境代购时应当保持警惕,注意核实代购商品的商标授权状况,保留完整的交易凭证。一旦发现购买到涉嫌侵权商品,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跨境代购作为新兴商业模式,其商标侵权问题的解决需要立法、司法、行政监管以及行业自律的多方合力。随着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执法实践的持续深入,这一“灰色地带”必将得到进一步厘清,最终实现消费者权益、经营者利益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平衡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代购从业者还是消费者,都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商标侵权“跨境代购”灰色地带厘清来源于标庄商标转让平台,标庄商标:https://www.biaozhu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