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标备案权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及相关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保障备案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现就商标备案后续管理及风险防控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信息核查要求。请各权利人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通过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http://202.127.48.148:8888)核对已备案商标的核心信息,包括商标注册证号、核定使用商品 / 服务类别、权利人名称及联系方式、代理人信息等。若存在备案信息与商标注册证内容不一致(如名称变更、地址迁移)或有效期临近届满(不足 6 个月)的情况,须在系统内提交变更或续展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工商变更登记证明、续展核准证明等)。
二、侵权风险预警提示。近期海关在进出口监管中发现,部分备案商标面临 “傍名牌”“近似侵权” 等风险,涉及电子产品、食品、服装等多个品类。请相关权利人加强对进出口重点口岸(如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口岸)的侵权动态监测,可通过海关总署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信息发布平台” 查询同类商标侵权案例,完善自身产品的防伪标识(如二维码溯源、特殊包装标记等),便于海关现场查验时快速识别正品。
三、配合查验相关说明。若海关在查验中发现疑似侵犯备案商标权的货物,将通过系统预留的联系方式(电话、邮件)通知权利人,权利人需在 5 个工作日内反馈是否进行侵权认定。逾期未反馈的,海关将按规定处理。如需前往现场协助查验,权利人应携带商标注册证原件及正品样品,配合海关做好比对鉴定工作。
四、联系方式。海关总署知识产权保护处咨询电话:010-65194022;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5195488(工作日 9:00-17:00)。
请各权利人高度重视此次备案信息核查及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共同维护进出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
海关总署
XXXX 年 XX 月 XX 日
海关关于商标备案相关事宜的通知来源于标庄商标转让平台,标庄商标:https://www.biaozhu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