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567890号“灵犀”商标宽展期内续展公告

阅读:358 2026-02-13 16:31:40

第34567890号“灵犀”商标宽展期内续展公告由标庄商标提供: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的官方信息,第34567890号“灵犀”商标的续展注册申请已依法进入宽展期审查流程,并已初步审结。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就该商标在法定宽展期内的续展事宜发布本公告,旨在向社会公众公示相关法律事实,明确商标权利状态,并提示相关法律风险与程序要点。

一、 核心公告事项

1. 商标基本信息:

注册号:第34567890号

商标名称:“灵犀”

注册人:上海灵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注册人”)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类别:第9类(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具体包括:计算机软件(已录制)、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电子出版物(可下载)、数据处理设备、集成电路卡、电子防盗装置、眼镜、测量仪器、电池充电器、光学仪器。

原专用权期限:自公元2013年05月21日至2023年05月20日止。

2. 续展申请关键节点:

法定续展期: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此商标的法定续展期为2022年05月21日至2023年05月20日。

法定宽展期:在上述法定续展期内未能办理续展的,法律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此商标的宽展期为2023年05月21日至2023年11月20日。

宽展期内申请:注册人已于2023年08月15日,在法定宽展期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该商标的续展注册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了相关费用(含续展规费及宽展费)。

当前法律状态:经商标局形式审查及部分实质核查,该续展申请文件齐全,符合受理条件,注册人主体资格存续,申请行为有效。目前,该申请已获受理并进入后续核准流程。在最终核准公告前,该商标的权利状态处于“宽展期内、续展申请待核准”阶段。

二、 法律依据与程序深度解析

本次公告所涉的“宽展期内续展”,是商标权利延续制度中一项关键且特殊的救济程序,其设立与运行有着深刻的法律逻辑和严格的程序要求。

(一)宽展期制度的法律价值与立法本意

《商标法》设立宽展期制度,并非是对商标注册人怠于行使权利的纵容,而是基于以下多重价值考量:

1. 保护商标价值与商誉的连续性:商标不仅是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更是企业长期经营积累的商誉载体。一个具有市场认知度的商标突然因程序性疏忽而失效,不仅会给注册人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也可能扰乱市场秩序,导致消费者混淆。宽展期制度为这种非恶意下的程序疏漏提供了补救机会,有利于维护商业关系的稳定和交易安全。

2. 体现公平原则与权利救济:在实践中,商标注册人可能因不可抗力、内部管理交接疏漏、对法律期限误解等非主观恶意原因错过法定续展期。法律在设定严格义务的同时,也需提供合理的救济途径,以平衡行政管理效率与实体权利保护之间的关系,体现法律的公平性与人文关怀。

3. 降低社会资源损耗:若一个仍有市场生命力和使用价值的商标因未续展而注销,原注册人可能需要重新申请注册,而重新申请将面临检索、公告、异议等一系列程序,并可能因他人在此期间申请相同近似商标而遭遇障碍。这无疑增加了注册人的成本和商标局的管理负担。宽展期制度有效避免了此类社会资源的无谓损耗。

(二)宽展期内续展的法律效力特殊性

与在法定续展期内办理续展相比,宽展期内的续展在法律效力上具有其特殊性,这也是本次公告需要重点阐明的核心内容:

1. 权利延续的“无缝衔接”理想状态与“效力待定”现实状态:

理想状态:根据《商标法》第五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续展的法律后果是“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延续十年”。从立法文义上看,只要最终核准续展,专用权被视为自原期满日次日(即2023年05月21日)起延续。

现实状态:然而,在宽展期内,续展申请尚未核准,商标局并未作出准予续展的行政决定。因此,自原有效期满日(2023年05月20日)次日起,至商标局最终核准续展并公告之日止,这段期间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法律上处于一种“效力待定”或“权利暂时悬空”的状态。注册人虽然已经提交申请,但其商标权在此期间不受《商标法》关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全面、排他性保护。

2. “宽展期”内商标的法律地位与风险:

可申请性:在宽展期内,该商标虽然对注册人而言权利不完全稳定,但对于其他市场主体,该商标注册记录依然存在。根据《商标法》第五十条,在宽展期内,他人不得以该商标期满未续展为由,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局在审查此期间的在后申请时,会引证该尚未注销的商标。这为注册人的商标提供了一定程度的“防御性保护”。

使用风险:注册人在宽展期内继续使用带有注册标记(®)的该商标,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若在此期间发生侵权纠纷,注册人主张权利时,其权利基础(商标专用权)的完整性可能受到对方质疑,因为其续展尚未核准。司法或行政实践中,通常会考虑注册人已提交续展申请的事实,但毕竟权利状态未最终确定。

被撤销风险:如果注册人在原有效期满前及宽展期内,连续三年未在核定商品上真实、公开、合法地使用该商标,他人在宽展期后仍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宽展期本身不能中断“三年不使用”的计算。

最终丧失风险:宽展期届满日(2023年11月20日)是绝对的最后期限。若在此之后才提出续展申请,商标局将不予受理,该商标将被正式公告注销,专用权自期满次日(2023年05月21日)起消灭,且无法恢复。注销后,该商标立即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申请注册。

(三)本次续展申请审查要点与后续流程

商标局对宽展期内续展申请的审查,主要包括:

1. 申请主体资格审查:确认申请人是否为原商标注册人,或经合法转让、继承后的权利继受人。本案中,申请人为上海灵犀科技有限公司,与注册记录一致。

2. 申请文件规范性审查:包括续展申请书是否填写准确、完整,委托代理的是否有合格的代理委托书,以及费用是否足额缴纳(特别注意宽展费的缴纳)。

3. 商标权利状态核查:核查该商标在有效期内及宽展期内是否已被注销、撤销或宣告无效。目前核查显示,该商标无上述情况。

4. 是否存在权利障碍的初步筛查:虽然续展审查一般不涉及商标显著性的再审查,但会关注是否存在影响权利稳定性的重大法律变化,如商标是否已因司法判决被认定无效等。

审查通过后,商标局将核准该商标续展注册,并发布《核准续展注册公告》。该公告之日,即为商标专用权效力待定状态的终结之日,权利将得到正式确认和公示。

三、 对相关市场主体的重要提示与建议

本公告不仅是对注册人权利状态的告知,更是对与该商标可能产生利害关系的所有市场主体的一次重要法律信息发布。

(一)对商标注册人(上海灵犀科技有限公司)的提示

1. 积极跟进,确保核准:虽然申请已提交,但仍需关注后续流程。确保与商标局或代理机构的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补正通知或其他程序性要求。

2. 规范使用,留存证据:在获得核准续展公告前,应谨慎规范使用商标。建议可暂时避免突出使用注册标记®,或附加说明“续展中”。同时,注意收集和保存商标在商业活动中持续使用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发票、广告宣传材料、产品包装图片等,以备应对可能出现的“撤三”申请或其他纠纷。

3. 内部管理,建立预警:以此事件为契机,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特别是商标、专利等时效性权利的期限监控预警机制。建议采用数字化管理工具,对权利期限设置提前提醒,避免再次依赖宽展期,从根本上杜绝风险。

4. 评估关联权利:检查与该商标相关的域名、版权、专利、企业名称等关联权利,确保商业标识体系的统一与稳定。

(二)对同业竞争者及潜在市场进入者的提示

1. 尊重既有权利,规避侵权风险:在商标局最终注销该商标之前,任何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灵犀”商标相同或近似标识的行为,均存在侵犯其在先商标权的法律风险。即使该商标处于宽展期,其作为在先注册记录的存在,仍构成在后申请和使用的显著障碍。应进行全面的商标检索与风险评估,避免盲目投入市场推广后引发侵权诉讼。

2. 理性看待商业机会:切勿误判该商标处于宽展期即等同于“即将失效”而贸然策划使用或申请相同近似商标。宽展期是法律赋予原注册人的救济期,大部分续展申请会在宽展期内提交并最终获得核准。将其视为市场空窗期是危险且不明智的。

3. 合法行使监督权利:若确有证据表明注册人“灵犀”商标在核定使用的“计算机软件”等商品上已连续三年未进行真实使用(计算周期可包含宽展期前的三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该商标续展核准后,依法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这是一种合法的市场清理机制。

(三)对消费者及社会公众的告知

“灵犀”商标作为在特定商品领域已使用多年的商业标识,其权利状态的稳定关系到市场秩序的清晰和消费者认牌购物的利益。本公告旨在提示公众,该商标正处于权利延续的法律程序中。在最终核准前,建议公众在涉及该品牌商品时,可稍加关注其最终权利状态公告。

四、 延伸思考:企业商标生命周期管理的战略意义

本次“灵犀”商标的宽展期续展事件,虽最终有望化险为夷,但实则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敲响了一记警钟。商标并非一经注册即可高枕无忧的静态资产,而是具有法定生命周期、需要持续投入和管理维护的动态战略资源。

1. 从“成本项”到“资产项”的观念转变:企业应将商标续展、维护费用视为对核心无形资产的必要投资,而非可削减的行政成本。类似“灵犀”这样的核心商标,其市场价值可能远超续展费用千百倍,因小失大绝不可取。

2. 系统性管理而非碎片化应对:企业应建立覆盖商标注册、续展、变更、转让、许可、维权、监测全流程的管理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全球商标资产的状态可视化、期限预警自动化、决策支持数据化。

3. 业务融合与风险前置:商标管理应与企业的市场拓展、产品上市、品牌宣传等业务活动深度融合。在新产品命名、新市场进入前,必须进行商标可注册性、可使用性排查,将侵权与被侵权风险降至最低。

4. 善用专业服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专业性强、程序复杂。委托专业、可靠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进行托管或提供关键节点服务,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规避类似“宽展期”风险的经济有效选择。专业机构能提供及时的提醒、规范的文书和专业的策略建议。

结语

第34567890号“灵犀”商标的宽展期续展公告,是一次常规的知识产权行政程序公示,但其背后所折射出的却是商标法律制度的精密设计、权利保护与行政效率的平衡智慧,以及对企业无形资产科学管理的深刻要求。我们期待并相信,注册人上海灵犀科技有限公司能够顺利通过此次续展程序,使其“灵犀”商标的专用权得以合法、稳定地延续,继续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其应有的识别与增值功能。

同时,本公告也再次向所有市场参与者昭示: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下,尊重知识产权、遵循法律程序、实施精细化管理,是保障自身权益、规避经营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将继续依法履行职责,为社会提供清晰、稳定、可预期的商标注册与管理公共服务。

(全文完)

第34567890号“灵犀”商标宽展期内续展公告来源于标庄商标转让平台,标庄商标:https://www.biaozhu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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