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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45678901号“智创未来”商标无效宣告案件审理中公告由标庄商标提供: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的《关于第45678901号“智创未来”商标无效宣告案件审理公告》(2023年第48号),本案现已进入法定审理程序。该公告的发布,标志着围绕“智创未来”这一标志所产生的法律争议,正式步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进行审查裁决的关键阶段。这不仅是一起个案的程序性节点,更折射出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商标注册与保护领域所面临的新挑战与平衡艺术。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申请注册的第45678901号“智创未来”商标,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禁止性条款。具体而言,主要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该标志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的“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情形;其二,是否属于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其三,亦可能涉及是否构成第十一条所指的缺乏显著特征,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尤其是“智创未来”这一词汇,其字面含义直接关联“智慧创造未来”,具有较强的描述性和愿景指向性,在特定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可能被认定为直接表示了商品或服务的技术特点、功能或商业愿景,从而缺乏商标所必需的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审理机关将结合该商标指定使用的具体商品或服务项目,全面考量其是否通过使用获得了显著特征,以及其注册是否可能妨碍同业经营者的正当使用。
从更宏观的视角审视,此类案件的审理具有深远意义。当前,“智慧”、“智能”、“创新”、“未来”等词汇在商业领域被广泛使用,它们承载着社会对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的美好期待。然而,若允许此类描述性、愿景性的通用词汇被个别主体独占为商标,可能会不当限制其他市场参与者对其产品或服务进行合理描述的自由,挤压公平竞争的空间,有悖于商标法鼓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立法本意。商标的本质功能在于识别来源,而非垄断某种思想或描述性语言。因此,对此类标志的可注册性进行严格审查,是维护健康商标注册秩序、保障公共资源合理使用的必然要求。
本次无效宣告程序的启动,通常基于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申请。这体现了我国商标法律制度中社会监督与行政审查相结合的特点。任何认为已注册商标损害其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主体,均可依法启动无效宣告程序,这为纠正可能存在的注册不当情形提供了重要渠道。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理过程中,将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理由进行充分审查与质证,包括但不限于商标的原创性、使用情况、知名度、是否构成恶意注册以及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等。
案件的最终裁定结果,将对类似标志的注册实践产生重要的指引作用。无论结果是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还是宣告其无效,都将为市场主体在商标选择、注册策略以及风险规避方面提供明确的司法和行政判例参考。它警示企业在进行品牌命名与商标布局时,应更加注重标志的独创性与显著性,避免过度依赖或抢注具有公共领域属性的描述性、广告性用语,而应着力打造真正具有识别力和品牌价值的商标。
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审理中。我们期待国家知识产权局能够作出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的公正裁定,既依法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又坚决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社会各界,尤其是相关行业的经营者,亦应密切关注本案的进展与最终裁决,从中汲取经验,共同促进我国商标注册与保护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关于第45678901号“智创未来”商标无效宣告案件审理中公告来源于标庄商标转让平台,标庄商标:https://www.biaozhu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