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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因 “缺乏显著性”:如何补充证据?由标庄商标提供:
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许多申请人会遇到因“缺乏显著性”而被驳回的情况。这通常意味着商标审查员认为申请标志过于简单、描述性强或属于行业通用词汇,无法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基本作用。面对这样的驳回决定,申请人并非无计可施,通过系统、有针对性地补充证据,完全有可能扭转审查结论,成功获得注册。
深入理解驳回理由是反击的第一步。审查意见中会明确指出该标志为何被认为缺乏显著性,例如,可能直接表示了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或是相关行业的常用表述。申请人需要仔细分析这一具体理由,才能有的放矢地准备证据。
补充证据的核心策略,是证明该商标通过实际使用,已经获得了“第二含义”,即相关公众在看到该标志时,不再仅仅将其视为普通描述,而是能将其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提供者联系起来。这是克服“缺乏显著性”驳回最有力、最根本的途径。
为此,申请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准备证据材料:
一、 提供长期、广泛、连续使用的证据
这是证明“第二含义”的基石。证据链在时间上应体现连续性,在地域和规模上应体现广泛性。具体可包括:
1. 销售证据: 带有该商标的商品销售合同、发票、提货单、进出口报关单等。数据应能反映销售范围覆盖多个地区,且销售额度较大、增长趋势良好。
2. 宣传证据: 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官方网站、主流电商平台、社交媒体(如微信、微博、抖音)上进行广告宣传的合同、发票、发布截图、宣传册、参展资料等。证据应能体现广告投入的持续性和力度。
3. 市场地位证据: 由权威机构出具的市场份额、排名证明,所获荣誉、奖项证书,媒体报道或行业分析报告中提及该商标及市场份额的内容。
二、 提供商标已建立较高知名度的证据
这旨在证明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已具有相当影响。
1. 消费者认知证据: 可以委托专业的市场调查机构,就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认知度进行专项调查,并出具客观、公正的调查报告。报告结论应能清晰表明,相当比例的消费者已将该商标与申请人紧密关联。
2. 媒体报道证据: 各类媒体对申请人及其商标产品的自主报道、专访、评测文章等。这些第三方声音的传播,是证明知名度的重要佐证。
3. 维权记录证据: 如果该商标曾被他人在市场活动中仿冒,相关的行政查处决定书、法院判决书等,也能从侧面证明其已具备区分来源的功能和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三、 提供商标独创性及申请人主观意图的证据
虽然辅助作用较弱,但也能为整体论证增添砝码。
1. 设计说明与创作过程: 阐述商标的设计理念、构思过程,说明其并非简单描述,而是蕴含了特定的寓意和独创性思考。
2. 其他类别注册情况: 如果该商标已在其他商品或服务类别上获得注册,可以提供注册证作为参考,表明其具备可注册性。
在组织证据时,务必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形成清晰、完整、有力的证据链条。所有证据材料应进行有序编排和重点标注,并撰写一份逻辑严谨的书面意见陈述,将证据与法律论点紧密结合,向审查员清晰阐述该商标已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应当予以核准注册的理由。
面对“缺乏显著性”的驳回,积极、充分、高质量的补充证据是成功翻盘的关键。这要求申请人不仅要有策略地收集和整理历史使用材料,更要在日常经营中注重商标使用的规范性和证据留存,为品牌的长期法律保护打下坚实基础。
商标驳回因 “缺乏显著性”:如何补充证据?来源于标庄商标转让平台,标庄商标:https://www.biaozhu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