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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的 “结果通知”:公告 + 证书发放由标庄商标提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已完成的商标转让申请进行核准。现将核准结果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转让公告
经审查,以下商标的转让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已予以核准。转让详情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刊登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自公告之日起计算)。公告的具体信息如下:
商标注册号: [请在此处插入具体的商标注册号,例如:第12345678号]
商标图样: [请在此处描述或展示商标图样]
转让人(原注册人): [转让人全称]
受让人(新注册人): [受让人全称]
核准转让日期: [具体日期,例如:2023年10月27日]
公告期: [公告起止日期,例如:2023年10月28日至2024年1月27日]
公告期内,任何人均可查阅公告内容。如对本次转让核准有异议,应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二、 证书发放
本次商标转让经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将进入证书制作与发放流程。具体安排如下:
1. 证书类型: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向受让人核发新的《商标注册证》。该证书将载明受让人为商标现注册人,其他注册事项不变。原转让人持有的旧《商标注册证》同时失效。
2. 发放方式: 新的《商标注册证》将按照申请文件中所载的受让人地址,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请受让人注意查收。
3. 发放时间: 新的《商标注册证》预计于公告期满且无后续程序后的 30个工作日内 寄出。如遇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发放时间可能顺延。
4. 信息核对: 受让人在收到新证书后,请立即仔细核对证书上记载的注册人名称、地址、商标图样、注册号、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及有效期等信息。如发现任何错误或疑问,应及时联系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5. 重要提示: 在收到新的《商标注册证》之前,本次转让的核准效力不受影响。受让人自核准转让公告之日起,即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可依法行使相关权利并承担义务。建议妥善保管新证书,作为权利凭证。
三、 后续注意事项
商标转让完成后,受让人成为新的商标权人,应注意:
持续规范使用商标,并保留使用证据。
关注商标有效期,按时办理续展手续。
如注册人名义、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申请。
发现他人侵犯商标权时,应积极维权。
感谢您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可通过官方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商标转让的 “结果通知”:公告 + 证书发放来源于标庄商标转让平台,标庄商标:https://www.biaozhu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