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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890123号“悦动”商标因合并移转公告由标庄商标提供: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商标公告,第67890123号“悦动”商标已依法办理商标移转手续,现予以公告。该商标原注册人为北京悦动科技有限公司,经企业合并程序后,商标权已整体移转至新成立的悦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移转系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的吸收合并情形。北京悦动科技有限公司在合并后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知识产权均由存续方悦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继。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合并、继承等原因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相关权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移转申请。经审查,本次申请文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核准该商标专用权由新权利人继受。
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第25类,包括服装、鞋、帽等。权利移转后,商标专用期限不变,原商标注册证书记载事项已发生变更。自公告之日起,悦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67890123号“悦动”商标的专用权人,享有相关法定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移转事项有异议,可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移转登记效力将最终确定。本次商标权属变更体现了企业重组中知识产权资产的规范化管理,有利于市场主体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商标使用秩序的连续性。
第67890123号“悦动”商标因合并移转公告来源于标庄商标转让平台,标庄商标:https://www.biaozhu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