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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012345号“百草堂”商标共同申请人之间转让公告由标庄商标提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第89012345号“百草堂”商标的共同申请人之间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原共同申请人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一致,现由A公司将其持有的该商标全部共有权益,依法转让给共同申请人B公司。本次转让为共有权利人之间的内部权益转移,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及地址均保持不变,商标专用权仍由A公司与B公司共同享有,但权益份额发生变化。转让后,B公司将成为该商标的唯一权利人,原共有关系终止。
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5类“人用药;中药成药”等。本次转让申请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核准通知发文日期为2023年10月26日,转让公告基于该核准生效。
自公告之日起,相关权利归属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此次权益转移不影响该商标已存在的许可使用合同效力,但相关许可收益的分配应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另行协商解决。
特此公告。
第89012345号“百草堂”商标共同申请人之间转让公告来源于标庄商标转让平台,标庄商标:https://www.biaozhu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