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23344号“臻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注销公告

阅读:107 2026-02-18 04:30:38

第11223344号“臻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注销公告由标庄商标提供: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的官方信息,编号为第11223344号的“臻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注销事宜已依法完成相关程序,现予以公告。该公告的发布,标志着围绕这一特定商标使用许可关系的法律状态发生了正式变更,原备案于商标局的使用许可合同效力终止,被许可方自此不再依据该合同享有使用“臻品”商标的权利。这一法律事实的达成,不仅关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界定,也涉及市场秩序的明晰与潜在消费者的利益,是商标法律制度在实践中规范商标使用行为、维护商标专用权稳定性的具体体现。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及其注销,是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核心目的在于通过公示公信原则,将商标权人与被许可人之间关于商标使用的授权关系置于官方登记与公众监督之下。备案本身虽非许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经备案的许可合同能够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对于保障被许可人的稳定经营、明晰商标权利流转状态具有重要意义。而当许可关系因合同到期、提前解除、或其他法定事由终止时,及时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则如同为上一段法律关系画上清晰的句号,旨在消除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之间的偏差,避免因信息滞后或错误给市场交易带来不确定性风险,防止已终止许可的商标被不当使用,从而有效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聚焦于本次公告所涉的第11223344号“臻品”商标,其本身承载着特定的商誉与市场识别功能。该商标的注册人,依据法律享有独占的专用权,包括自己使用、许可他人使用以及转让等权利。许可他人使用,通常是商标权人拓展市场、实现商标价值增值的重要策略。在许可关系存续期间,被许可人可以在约定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内,合法使用该商标,并应遵循质量监督等约定,确保商品或服务质量,以维护商标所代表的信誉。本次备案注销,即意味着原被许可方与“臻品”商标之间的这种合法使用纽带已经切断。任何后续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使用该商标的行为,将可能构成商标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本次备案注销的具体原因,公告文本通常基于行政程序的公开性要求,可能未详尽披露背后的具体合同细节或商业考量。在实践中,导致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注销的情形多种多样。最常见的是合同约定的许可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法律关系自然终止。其次,也可能源于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许可关系,这可能基于商业策略调整、合作方向变化、履约过程中产生的分歧等多种因素。也不排除因一方当事人存在根本违约行为,另一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甚至可能涉及商标权属本身发生变动(如转让)、或商标因故被撤销、无效等,使得许可合同的基础不复存在。无论原因为何,一旦许可关系实质终止,办理备案注销就成为一项必要的法律手续,以确保商标管理秩序的清晰与准确。

从法律程序视角审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注销的办理,需遵循法定的流程与要求。依据相关规定,通常应由商标注册人或其代理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规范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注销申请书》。申请书中需清晰载明商标注册号、商标名称、原备案日期及编号等信息。同时,需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能够证明许可关系已终止的相关证据材料,例如:许可期限届满的合同文本、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文件、或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商标局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核实申请材料的齐全性、规范性以及许可关系终止的真实性、合法性。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将在《商标公告》上发布注销公告,并及时更新商标登记簿册中的相关信息。至此,该备案注销程序在法律上才告完成。整个流程强调了当事人的申请启动与行政机关的审核监督相结合,既尊重了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又确保了国家主管机关对商标秩序的宏观管控。

本次“臻品”商标许可备案注销公告的发布,其法律后果是明确且直接的。首要的,也是最基本的后果是,原被许可人自许可关系终止之日起(或合同约定的终止日),即丧失了继续使用“臻品”商标的合法授权基础。其在此后生产、销售的商品上,或在提供的服务中,若再使用该商标,将构成对商标注册人专用权的侵害。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等规定,请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其次,对于市场中的其他经营者以及广大消费者而言,该公告起到了重要的信息披露与警示作用。它明确告知公众,特定主体与“臻品”商标之间的许可关联已结束,市场上若再出现由原被许可人提供的带有“臻品”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则其合法性存疑。这有助于防止市场混淆,保护消费者免受误导,使其能够基于准确的商标标识信息做出消费决策。再者,对于商标注册人自身,完成备案注销有助于其重新完整地行使商标专用权,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另行许可给新的合作伙伴,或者调整商标使用的战略布局,而无须受到已终止的旧有许可关系的掣肘。

进一步深入思考,这一看似程序性的事件,实则折射出商标品牌管理中的几个关键命题。其一,是商标价值的动态维护。商标的价值不仅在于注册获得专用权,更在于持续、规范的使用与维护。许可使用是扩展商标影响力的途径,但若管理不善,例如许可终止后未能及时清理市场、收回授权,导致商标被滥用或淡化,反而会损害商标声誉。因此,许可关系的“善始善终”,包括及时的备案注销,是品牌资产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二,是合同管理的严谨性。商标许可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石。合同中不仅应详细约定许可范围、期限、费用、质量监督条款,还应明确合同终止后的善后事宜,如库存商品处理、相关标识的去除与销毁、备案注销手续的办理责任与时限等。严谨的合同条款能为可能发生的许可关系终止情形提供清晰的处置依据,减少纠纷。其三,是法律风险的前置防范。对于被许可人而言,在许可关系终止后,应立即停止使用该商标,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后续义务,避免陷入侵权风险。对于商标注册人,则应主动监控市场,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及时采取法律行动,以捍卫自身权利。备案注销公告本身,也是其主张权利时的一项重要证据。

从更宏观的市场经济秩序层面来看,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及注销制度的有效运行,是构建透明、可预期商业环境的重要支撑。它使得商标这一重要的无形资产的权利状态变动具有公开性和可查询性,降低了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成本。潜在的商业伙伴、投资者、乃至消费者,都可以通过查询商标公告和登记信息,了解特定商标的权利负担情况,从而做出更为审慎和安全的决策。本次“臻品”商标许可备案注销的公告,正是这一信息系统的一次及时更新,它清除了一个已经失效的权利限制信息,确保了商标登记公信力的准确性,为后续可能发生的商标交易、融资担保、或其他商业活动提供了清晰的法律基础。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第11223344号“臻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注销的公告,绝非一个简单的程序性通知。它是一系列法律事实经过确认、一系列法定程序履行完毕的正式宣告。它标志着一段特定商标许可法律关系的终结,重新廓清了“臻品”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边界,并对市场主体行为产生了明确的指引与约束作用。这一事件再次凸显了在商业活动中遵循商标法律规范、重视知识产权程序性事项的重要性。无论是商标权人还是被许可人,都应当将许可合同的规范签订、履行、变更与终止,包括及时的备案与注销,纳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和合规体系之中,从而在充分利用商标价值拓展市场的同时,有效防控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共同促进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商标管理工作的细致与严谨,正是品牌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的坚实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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